關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
市級表彰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市委、市政府決定,以市委、市政府名義表彰一批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斗爭中涌現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根據市評選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區各部門充分醞釀、集體研究的基礎上,經綜合評審、統籌考慮,確定方楚葵等225人為汕尾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汕尾市人民醫院隔離病區臨時黨支部等75個集體為汕尾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就擬表彰對象進行全市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對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形式為電話、信函、電子郵件,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
電話:0660-3600882
0660-3699832
電子郵箱:swsbzb@163.com
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區政和路13號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02室
郵政編碼:516600
汕尾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
(225人)
市直
市城區
海豐縣
陸豐市
陸河縣
紅海灣經濟開發區
華僑管理區
汕尾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75個)
市直
市城區
海豐縣
陸豐市
陸河縣
紅海灣
華僑管理區